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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本院未與內地大學合作辦學的聲明 | 发布日期:[2010-08-21] 共阅:[10377] 次 来源:香港財經學院 | 關于香港財經學院未與內地大學合作舉辦本科、研究生班的聲明如下:
1、迄今為止,我院尚未與內地任何大學合作舉辦本科、研究生班的教育。但不排除和具有大學背景的培訓公司、培訓中心開展合作。 2、我院在內地不直接招生及授課,我們只對符合我們要求的內地培訓機構(培訓公司、培訓中心)進行課程和學分互認,學員在我們認可的授權培訓機構修滿規定的學分後,可以申請學分轉移,以個人名義向香港財經學院提出畢業和答辯申請。 3、為方便學員深造學習,我院委託內地培訓機構設立課程和學分互認教學机构,但我院從未在山東濟南、湖北武漢等地區直接設立分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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